酒驾作为马路上的第一大“杀手”,已经让不少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关于 2019 年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酒驾、醉驾的最新处罚标准,一定要看一遍,千万不能犯!



●饮酒驾驶 = 暂扣 6 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 1000-2000 元罚款 + 一次记满 12 分。


●再次饮酒驾驶 = 10 日以下拘留 + 1000-2000 元罚款 + 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 追究刑事责任 + 吊销驾驶证 + 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 15 日拘留 + 5000 元罚款 + 吊销驾驶证 + 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 = 约束至酒醒 + 吊销驾驶证 + 5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 约束至酒醒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追究刑事责任 + 10 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 “危险驾驶罪” 定罪,处拘役 1 至 6 个月,并处罚金。



误区1: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有人认为,酒后驾驶摩托车,不算酒后驾驶,只有驾驶汽车才算,实际上,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要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2:搭酒驾车出事不用担责


明知驾驶人酒驾依然搭车,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饮酒后驾车的同伴及时劝阻,更不能为图方便、顾面子搭乘“酒驾”车辆,否则,自己也要承担相应责任。 


误区3:马路以外地点酒驾没事


有人认为不在马路上行驶,即使喝了酒也不算酒驾,但不是这样的。在小区院内、路肩上方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饮酒驾驶行进,经过测验调查后若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也属于酒驾行为。


误区4: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有些酒驾司机,看到有交警,会赶紧喝水、抽烟,想让口腔里的酒精含量降下来,其实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使用的酒精检测仪,检测的其实是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仅仅是口腔里的,这也是为什么交警要让受测者至少吹气两到三秒的原因。


肺部的气体,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能冲淡,而且喝完酒之后,酒精是一个逐渐代谢的过程,这个过程长达十多个小时,体内酒精含量也呈从低到高再逐渐降低的趋势,所以,司机喝水不但无法冲淡酒精含量,反而会使酒精含量上升。


误区5: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有驾驶员中午过量饮酒后下午虽然没开车但夜间开车,或是晚上饮酒当晚没开车,次日早上开车,不能就此认为万事大吉了。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还是有可能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误区6:自己酒量大 喝一点不碍事


有的人存在侥幸心理,觉得自己酒量好少喝点或是喝完酒休息一会儿再驾车上路没有大问题。其实,酒量的好坏和血液酒精浓度没有必然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智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还喝酒,亲人两行泪